女性在哪些情况下要考虑做引产?做引产比较常见的原因像月份过大,盐城东方妇产医院医生介绍,女性在怀孕3个月后此时胎儿发育程度较高,四肢的骨骼已经成形,人流手术已经无法顺利吸出孕囊,多数情况下孕妇需要选择到正规医院做引产。 》》》那么,女性在哪些情况下要考虑做引产呢?
女性在哪些情况下要考虑做引产?
一、宫内死胎
妊娠期的女性感觉胎动消失,经检查确定胎儿死,需立即引产以确保母亲的生命安全。
二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
有肾炎的女性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,不利于胎儿生长发育和母体身体恢复,出现此情况应该及早引产结束妊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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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妇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继续妊娠,则很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胎儿死亡率高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。
四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
通过超声波等方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需要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 》》》想了解更多,点击咨询在线客服
盐城东方妇产医院提醒您:为了您的健康,请选择正规的医院进行治疗,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,祝您早日康复!